中國文化大學新進教師精進辦法
99.4.28 第 1636 次行政會議通過
103.04.09 第 1693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
110.06.02 第 1780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
第一條 為協助本校新進教師順利適應教學、研究、服務、輔導工作,特訂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 為促進新進教師適應教學工作與學校環境,本校得定期舉辦新進教師歡迎會及相關成長活動,新進教師應參加本校新聘專任教師研習會,以提升諮詢成效。
第三條 本校初聘且從未有大專校院專任教師教學經驗者,應接受為期 1 年教學諮詢。
第四條 新進教師之發聘系所應指定績優教師或任教滿 3 年之副教授級(含)以上教師擔任新進教師之諮詢工作。
第五條 新進教師諮詢成效考核程序如下:
一、每學期接受諮詢次數不得少於三次,於每次諮詢結束後,應由受諮詢者填寫相關諮詢紀錄,作為評估參考依據。
二、各發聘系所應於諮詢期間結束後,召開教師評審委員會進行初任教師評估。
三、若諮詢成效未達預期者,應依本校「新聘教師續聘評量要點」提系所、院教師評審委員會辦理。
第六條 本校新聘已具有其他大專校院專任教師教學經驗者,應由發聘系所主管或由系所主管偕同助理教授級(含)以上教師擔任諮詢工作,並填寫諮詢紀錄表。
第七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